
第二层级
产业专项基金
第一类:未来产业天使基金——设区市、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发起设立,采用“直投” 模式。 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高等院校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试点发起设立。 支持南京江北新区、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发起设立。
第二类:设区市产业专项母基金——设区市发起设立,采用“母子基金+直投”模式。 支持南京江北新区、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发起设立。
第三类:省属企业产业专项基金——省属企业发起设立,主要采用“直投”模式。
积极吸引中央企业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、国家级基金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、海外主权基金、国际知名投资机构等开展合作。